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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落实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审批事项委托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建设人才网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时间:2020-06-22    浏览:次    打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为确保委托下放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审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委托下放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建人教〔2020〕4号)要求,现就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委托下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委托书。各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将《行政许可委托书》(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3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申报审批用户信息。根据岗位设置工作实际,各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填写《行政审批系统用户开通申请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3日前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岗位用户必须是受委托审批部门在编工作人员。
  三、参加业务培训。定于6月22日下午3点30分,召开网络视频业务培训会,各市负责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审批及其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参加(参会须知详见附件3)。
  四、修订事项清单。各市受委托审批部门要通过“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于2020年6月24日当日,认领委托下放事项,做好维护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工作;6月30日当日,更新申报系统地址,并对外发布。
  五、系统访问事宜。各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审批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须接入当地政务外网,以确保“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系统可正常访问操作。 
  联系人:王建宇  13832392031  0311-87908203(传真)
  附件:1.行政许可委托书
  2.行政审批系统用户开通申请表
  3.参会须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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