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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开展“八大员”培训 核发全国统一证书!

作者:中国建设人才网    来源:网络    时间:2020-06-08    浏览:次    打印

    近日,多个省份发布开展“八大员”培训通知。

    湖北

    6月5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1、“八大员”培训岗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我省暂对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7个岗位组织职业培训、测试、发证。

    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分别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4个子专业。

    构建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待住建部考核评价大纲和培训教材印发后再纳入统一培训测试管理。

    2、建筑工人培训工种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职业技能标准,结合我省建筑企业需求,先期开展4个类别共计22个工种的培训,具体包括:

    建筑工程施工类:钢筋工、砌筑工(建筑瓦工、瓦工)、防水工、抹灰工、混凝土工、木工、油漆工、架子工、测量放线工(测量工、工程测量员);

    建筑装饰装修类:镶贴工、装饰装饰装修木工、金属工、涂裱工、幕墙制作工(建筑幕墙安装工)、幕墙安装工;

    建筑工程安装类:电焊工(焊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安装钳工、安装起重工(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管道工(管工)、通风工;

    弱电工。

    待住建部公布其它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后,结合我省行业需求,相应增加工种。

    建筑工人培训实行分级实施,各职业(工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原文链接:

    http://zjt.hubei.gov.cn/fbjd/dtyw/tzgg/202006/t20200605_2379238.shtml

    四川

    6月1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13家单位作为首批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

    1、13个培训岗位: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

    2、开展试点工作时间:6月中旬至12月下旬

    3、颁证管理:试点单位向培训测试合格人员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证书)”。测试合格人员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自动生成的培训合格电子证书,证书可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原文链接:

    http://jst.sc.gov.cn/news/center/show-1023594.html

    浙江

    4月23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

    1、13个培训岗位: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

    2、培训报名以企业为单位,通过指定系统直接报名,不接受培训机构及个人报名。

    3、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发现缺勤未达规定学时的,不得参加测试,可在一年内补足相同内容培训学时后再提出测试申请。

    4、培训测试采用集中在线网上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合格人员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全国联网通用。

    5、有投诉举报的,一经查实,对违规取证人员予以通报,注销其已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4/23/art_1583652_42664111.html

    河北

    3月13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1、岗位包括: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和构件质量检验员等。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依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z.mohurd.gov.cn)开展。

    2、培训流程:

    个人账号注册,个人或企业统一报名;

    培训机构审核报名资料,上传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交测试申请,组织测试。

    测试合格人员可通过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打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

    职业培训合格证作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水平的证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予以认可。

    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ebei.gov.cn/xxgk/fdzdg/zhengcewenjian/tfwj/202003/t20200317_285503.html

    延伸阅读

    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停止“八大员”统一考核和发放工作。

    该文件一出,一时间,引起众多建筑人和社会热论,一度曾让舆论认为“八大员”将退出建筑舞台,但最终“八大员”以另一种形式重新回归施工现场。

    2019年1月1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八大员”做出新的考核与证书颁发机制。

    2019年6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推动新的“八大员”职业培训工作。

    1、电子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

    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

    证书在全国住建领域认可;

    各地及时将培训数据上传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2、考证更正规,加强过程监管:(相当于培训实名管理,杜绝走过场)

    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资料,要留存备查;

    利用人脸识别、打卡登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培训关键环节监督指导力度。

    组织开展不定期实地抽查。

    3、培训、考试遵循“三个统一”:

    依据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开展培训;

    通过统一测试题库进行考试。

    4、继续教育:

    从取得证书次年起,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2年累计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重新参加培训学习;

    积极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

    5、培训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具有专门培训机构,如企业培训中心等。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等,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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